学校各单位:
为加强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根据《华侨大学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华大保〔2023〕1号)要求,将在两校区开展《校园电动自行车通行证》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7月12日前,按照《关于做好校园电动自行车实名登记的通知》完成校园电动自行车实名登记的校内师生员工、泉州校区校内同住亲属。
二、发放地点
泉州校区:庄为烜广场
厦门校区:博学路与志学路交汇处靠中庭一侧(原大屏幕下)
三、发放流程
1.信息确认:车主凭有效证件到发放点核对个人信息(教职工、学生凭一卡通,后勤保障人员、泉州校区校内同住亲属凭身份证);车主需带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到现场核对车架号,未登记车架号的,在现场工作人员协助下登记车架号。
2.领取通行证:车主签署承诺书后,领取通行证、钢丝封扣,由现场工作人员协助悬挂通行证。通行证需现场悬挂完成,不得带回自行悬挂。
四、通行证发放时间段
校区 | 发放日期 | 时间段 | 领取人员类别 | 单位 |
泉 州 校 区 | 8月29日 -9月1日 | 9:00-11:30, 15:00-17:30 | 教职工、 后勤保障人员、 校内同住亲属 | 后勤与资产管理处、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9月6日 -9月10日 | 9:00-11:30,15:00-17:30 | 本科生、研究生 | 各单位 |
9月11日 -9月15日 | 9:00-11:30,15:00-17:30 | 教职工、 校内同住亲属 | 各单位 |
厦 门 校 区 | 8月29日 -9月1日 | 9:00-11:30, 15:00-17:30 | 教职工、 后勤保障人员 | 后勤与资产管理处、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9月6日 -9月10日 | 9:00-11:30,15:00-17:30 | 本科生、研究生 | 各单位 |
9月11日 -9月15日 | 9:00-11:30,15:00-17:30 | 教职工 | 各单位 |
五、其他事项
1.未完成实名登记的教职工、后勤保障人员、泉州校区同住亲属,可以到保卫处官网下载《校园电动自行车通行证申请表》,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后另行办理。
2.未完成实名登记或于7月12日后新购置电动自行车的学生,不再予以办理通行证。
保卫处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