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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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通离退休教职工入校权限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01  点击量:

离退〔2023〕2号


各单位,各离退休教职工:

为进一步服务好离退休教职工,回应老同志关切,方便老同志入校办事,经学校相关部门研究,决定自2023年3月1日0时起开通离退休教职工长期入校权限,离退休教职工可凭校园卡入校(泉州校区、厦门校区)。

离退休教职工需自觉进行健康自测,出现异常症状(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减退、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11类新冠感染相关症状)的,应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需及时、如实报告原工作单位和离退休处,转阴前不带病入校。

因探亲访友、物资配送、维修服务等临时进校的,继续执行校外人员入校审批制度,由离退休教职工向离退休处提前报备。

根据疫情形势和属地政策变化,上述要求将适时调整。



离退休工作处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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