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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

发布日期:2025-12-26  点击量:

12月25日,离退休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椿萱楼二楼会议室举行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校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朱红梅到会巡听。离退休处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参加学习研讨并交流发言,其他在职党员列席旁听。处党委书记林庆祥主持会议。

处党委委员庄锡福教授作“提高党性自觉,带头抵制历史虚无主义”重点发言。他从唯物史观的视角切入,深入分析历史虚无主义长期泛滥的原因、近期主要表现及其危害,进而指出《规定》出台的重要意义和全体党员必须担当的责任。

林庆祥同志强调,要深刻认识《规定》出台对于规范党员网络行为、发挥党员在网络空间的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意义。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走好网上群众路线,营造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推动形成良好网络生态,维护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要坚持政治要求与行为准则、严守底线与传播正能量、个人自律与组织管理相统一,切实学习践行《规定》的要求。党员的一言一行,不仅代表个人,还关乎组织的形象与威信,事关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要坚守网络言论、信息传播、平台使用的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自觉履行自我约束的义务、担起维护网络安全的责任,发挥思想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要坚持唯物史观,增强政治敏锐度,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对“历史虚无主义”等网上各类错误思潮和错误观点要善于鉴别、敢于亮剑、正确发声,旗帜鲜明批驳谬误。要善于利用互联网传播中国声音、讲好中国故事,生动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传播中华优秀文化。处党委和各党支部要承担党员网络行为管理工作主体责任,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会议要求,各党支部要把学习贯彻《规定》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和推动工作。

朱红梅同志作了总结点评。她认为本次集中学习组织到位、准备充分、含金量高,重点发言有深度、交流研讨有水平,令人收获颇丰。特别是庄锡福教授正切主题、回应关切,论点明确、论证清晰。希望离退休处党委进一步发掘宝贵资源,充分发挥好离退休老党员的积极作用。

庄锡福教授作重点发言

会议现场

文、图:乔彦军

一审:张少平   二审:杜秀宗   三审:林庆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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