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工作处(党委)

退休二科(厦门校区)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1-04-13  点击量: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福建省关于退休人员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各项规定,协调有关部门按政策规定落实好退休教职工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2.负责退休教职工的常规性大型文体活动:一日游、徒步郊游、趣味活动等。

3.关注重病、独居、空巢、困难退休教职工的生活情况;做好相关走访慰问工作;及时探望生病住院的退休教职工;做好异地体检申请和报销工作。

4.负责大型活动、专项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5.指导离退休教职工办理厦门市优待证、乘车证等。

6.负责厦门校区退休教职工活动场所的管理和维护,负责活动室报刊的征订和管理。

7.负责退休教职工信息资料的收集、更新和统计工作,维护数据库信息。

8.协助老体协、老年大学、老科协、老教协等老年团体开展有关工作。

9.协助家属、学校相关单位处理退休教职工后事。

10.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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